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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如此对待省政协主席批转地实名举报

2023-10-13Admin5 编辑:秩名浏览:


不该如此对待省政协主席批转地实名举报
中共中央纪委明令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可怪事仍有发生!从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日黑龙江省政协办公厅致黑龙江省纪委公函可见,当年的举报是根据省政协主席王钊同志意见,由省政协办公厅转寄。结果会怎么样呢?
时任省纪委书记王海彦同志批由检查一室牵头(具体承办人黄友,后任某大学纪委书记)与省高院(纪检室张主任,女)、牡丹江市纪委、牡丹江市中院(纪检科赵科长)组成省地纪检联合调查组赴海林俱矣查实,却趁省纪班子换届,原批示的省政协主席王钊同志与省纪委书记王海彦同志因年令限制双双离退,公然宣布:查无违法违纶?!
被调查人高峰系海林市委委员、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查成了当年海林市(县)“模范党员”、牡丹江市(地)“十佳法官”?!
举报人潘洪君系海林市(县)政协党外副主席。被扣上“诬告谄害”大帽子,免除1984年当选政协副主席,取销参加人民政协资格。行政降两级,机关下岗分流?!
当年以省纪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都查实了哪些事?真就没有违法违纪吗?
 
 
从这张1993年4月补办的《规划许可证》可见,1990年借法院建办公楼之机,由承包商出工、出料为海林市法院院长高峰套建52,5平方私宅属实吧?!5000元己达立案标准了,县级市均价每平米多少钱?52,5平方是多少钱?不够立案标淮吗?!能把这认定为“属于朋友帮工”您能认同吗?!
《规划许可证》明确标示《中华人民共缸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审定,均属违法建筑。法院院长1990年建房,直至1993年4月才想补证。1992年省、市联合调查时,入住两年尚未办证,就不属违法吗?!
调查时,高峰妻子徐文玲(中共党员、一中政治教师)不上班授课,利用这套建的52、5平方私宅开台球厅,杆杆收货,这能用“借给孩子玩玩”为其免责吗?
说到借给孩子玩玩更牵出一件命案来:市纪委某中层干部之子在一中用刀捅死了王姓同学,免除刑责求过高峰。索要大理石台球案子开台球厅,徇私枉法在先,公然索贿在后。怎能用个“借绘孩子玩玩”妄下结论。打台球的孩子可不白玩,杆杆交费啊!!!
高峰亲表哥杨长和在公安局任某诈骗案专案组长期,把收缴脏款居为已有。海林法院判3缓5,让其表兄保住了公职。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提起抗诉,得到上级人民检察院支持。牡丹江市中院以贪污罪改为5年有期徒刑。
身为海林市(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主任,不该承担错案责任吗?!
 
 
 
更令人发指地是:引起举报源于高峰做为法院院长挟私驾讼,利用伪证故意错判,干扰上级法院依法改判。
 
 
针对牡丹江中院上诉审,连中院民庭委托地级市维修费予算
 
 
与办案人代理审判员赵金玉亲自主持房屋质量鉴定都不采信。
 
黑龙江省政协法制办主任任永达同志陪同全国法制视察团赴牡丹江市视察时促成牡丹江市中院进入监督审程序。被一审法院院长高峰挟私驾讼的原告崔秀祥见法院动真格他要赔偿因人为事故造成地损失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则当庭为我建房时,时任海林县工商局长的高峰,始何以介绍县水产公司工程为诱饵,唆使他施工中使坏,让我返工舍不得钱,凑付着住住不安生。由于使坏尺度过大,一拆模板,楼板断裂,阳台拆断。按工程进度己拿了人工费了!返工要赔,就领着工人去水产公司干去了。事过两年(己超过诉讼时效了!)高峰出任海林县人民法院院长,却让他应个名,代写起诉状,兔交诉费,还打了保赢的包票。
 
 
崔秀祥当庭否认以他与工友名义写给海林县人民检察院的《检举信》
 
 
举报人有的只写了个:小刘、张瓦匠、王瓦匠?!连包工头崔秀祥均为一人字体。而这字体与《民事起诉状》同出一人之手。
   县城不大,何况2009年11月5日写给县检察院《检举信》,2009年11月6日就向法院呈交《民事起诉状》这是筒单地巧合吗?!
   不仅公检法的同志,连时任政法委书记都指认是高峰大学同学马兴龙字体。
马兴龙原在牡丹江林管局柴河机修厂办公室工作。利用海林县境就有大海林、柴河、海林三家国有林业局木材资源丰富条件,捣卖木材外运谋取暴利。
 
海林县工商局王局长与李副局长打击不利并有受贿事实被判刑。县里调在旧街公社任管委会主任的高峰任工商局长,表面上大张旗鼓打击木材经营中的官倒私倒,私下里为同学马兴龙大开绿灯,甚至提供自家后院做为马兴龙转运木材贮存场。木材汽运到海林,请好火车皮上站装车,木材转运贮存是重要环节。
马兴龙不务正业,原单位混不下去了,是时任工商局长的高峰求人情,把马兴龙调入海林县人民检察院当上人民检察官。
马兴龙捣卖木材东窗事发,海林县公安局侦办,海林县检察院批捕,法院判刑7年,已异地服刑了。高峰升任政法委书记,想尽办法将马捞了出来。
检院认为批捕无错,一直没给马兴龙按排工作。也巧,县法院年轻的院长胃癌病逝。高峰出任海林县人民法院院长,第一时间就把马兴龙调任经济审判庭庭长。高峰挟私驾讼,借案把党外政协副主席搞臭,免除民主监督,解除后顾之忧。马兴龙能不言听计从,特别卖命吗?!
 
法院系统怪事多多:牡丹江市中院一九九一年民监字第9号庭审笔录咋就怎么也找不到呢?!
省高院纪检室张主任(女)与牡丹江市中院纪检科赵科长参加省纪委检查一室牽头联合调查时是一九九二年四月,而牡中院(1991)民监字9号通知是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三日做出的。还不到八个月,就连监审卷也找不到了吗?!
当时查到监审卷,还能评选高峰为牡丹江市(地)“十佳法官”吗?!还能认定举报是“诬告”吗?!
按法律规定,民事当事人有权调卷并复制?追查了三十年还是查不到!!!
牡丹江中院案号在,却被狸猫换了太子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就在法院墙上挂着。(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高峰与马兴龙冒用崔秀祥等人名义给海林县人民检察院写《检举信》并用做民事审判证据这是不是伪造证据?!
黑龙江省高院1992年专发调卷函,牡中院仍未发。登记表文号在,内容却换成他案了,这属不属于隐瞒证据呢?!
尤其是,一九九二年己查实与上诉理应查实这么多违法违纪事实,省纪委检查一室黄友怎么能代表联合调查组公然宣布:查无违法违纪呢?!
 
高峰之妻,中共党员、高中政治教师徐文玲这封亲笔信,把省地纪检联合调查组牢牢钉在耻辱柱上了!!!
 
加盖了政协公章地海林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南明哲同志书证具有法律效力吧?!
先不说牡丹江市(地)纪委只派一人来海林市(县)纪委办公室宣布认定根据省政协主席王钊同志意见由省政协转对海林市委委员、法院院院长高峰地举报为“诬告”是否合规。这一错误认定无法诋赖吧?!?!?!
因此,没到海林市政协换届,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就免除一九八四年当选的政协党外副主席,行政连降两级,机关下岗分流取销参加人民政协资格(如同中共开除党籍的处分)。
因为免职并无上级组织部门文件,《海林市志》仍然印着任期至一九九四年一月。

 
 
一九九二年黑龙江省纪委木匠斧子一面砍:对被举报的海林市(县)委委员、法院院长极尽保护,还让他被评为年度海林市(县)“模范党员”、牡丹江市(地)“十佳法官”?!调查后没有受到警示,反而变本加励再次扩建私宅开歌厅,使私宅面积高达297,58平米
 
省派干部荣利彬任市长时,搞旧城改造。法院院长高峰因索要天价补尝未遂而以夫人为原告,儿子为代理律师将政府告上牡中院行政庭。这时海林想起我当年举报掌握大量证据,特邀我从谋生地山西太原回了趟海林。我将高峰在海林镇任宣传委员时,与公社李副书记合住四间坯瓦房。高峰一家四口只有间半。镇里为李书记在斗银河东盖了砖瓦房。因这栋房产权划归砂石站了,李书记那边由砂石站职工杨铁华续住。这时高峰正在旧街公社任管委会主任,妻子徐文玲离开一中到砂石站当会计。以与杨铁华两家合伙翻建砖瓦房名义,高家出工出料翻建,说好建成一家一半。殊不知,杨铁华上了当了,他搬出,高家折建,发现只留了一个门,根本没有杨铁华的份儿!到海林法院可查档,杨铁华原告败诉。徐文玲作帐己把房产变更自己名下了。高峰任工商局长进行改造,外墙闹珍珠岩保暖,前院修养鱼池,来了客人活鱼现杀。当上法院院长,一家四口入住法院家属楼,借法院建办公楼之机,让承包商出工、出料为其套建52,5平方私宅开台球厅。省纪委认定“属于朋友帮工”?!在原址再次扩建,高达297平开歌厅……
荣利彬同志步步高升,官至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却对此案无动于衷。
黑龙江省开展对诬告谄害专项行动,向省纪委举报不理不睬。当面答复:这事早己有了结论!一举报电话白打,特快专递也不灵。
 
公安厅办事效率挺高批转属地公安局了!
负责警官微信回复:
潘老实在是抱歉了,因为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公安是没有权限的,我也反复跟法院、宣传部都沟通过了,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问题,我们无法介入请您多多体谅我们
 
从牡丹江中院隐匿全国政协法制视察团赴牡视察时促成监督审庭审笔录违背人民法官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回答让找法院?!
 
找过黑龙江省高院,他们让属地派出所抓到派出所,押过午夜,看高院在门口蹲守的警车开走了,才敢放人?!
 
 
法院隐匿了全国政协法制视察团促成监督审卷宗本是法官地错吧?!干吗却将八十多岁受冤枉的当事人抓进属地派出所啊?!?!?!
三十年了!人生有几个三十年?!
举报源于黑龙江省海林市(县)委委员、法院院长高峰挟私驾讼,唆使时任经济审判庭长(后来升任副院长)当年共同捣卖木材获取暴利的同学马兴龙冒用包工头崔秀祥及工友名义两度向检方寄《检举信》,并用做法院判决依据而故意错判。最高检认定为挟私驾讼,最高法民庭己指令黑龙江省高院调卷提审,黑龙江省高院1992民提字第27号民事判决己认为“不当之诉”,干什么还对胜诉人始此无理?!
当年黑龙江省政协主席王钊同志让由办公厅转对海林市(县)委委员、法院院长高峰实名举报特别慎重。让秘书与一位省政协副秘书长、一位分管处长共同听了我的陈诉,验看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向王主席汇报后,才决定由省政协向省纪委转实名举报。且俱矣查实,省纪委检查一室黄友却能代表省、地纪检联合调查组公然宣布:查无违法违纪呢?!
原批示的政协主席王钊同志与省纪委书记王海彦同志双双离退,省委副书记兼省人大主任王建功同志特别关注,病重期间还向省委书记徐有芳同志提了此事。徐有芳同志让秘书以办公厅名义打过电话(海林市委应有记录,时任市委书记李庆文同志指示,当年按退休市级老领导走访)。2014年海林市委组织部从1993年3月降为副科级恢复至正科级,说恢复到处(县)待上级批复。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纪委不该如此对待根据省政协主席王钊同志意见由省政协向省纪委转对海林市委委员、法院院长高峰的实名举报。
 
二0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于北京
通讯处: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339号奥龙湾小区6栋3单元1003 手机1360351997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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